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为防止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保护债权人利益而设。当股东滥用权利,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举有助于维护公平和正义。
依据《公司法》,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若滥用导致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若逃避债务且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将丧失有限责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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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股东行为合法合规,则继续享受有限责任保护;若滥用权利且造成严重后果,则需承担相应责任,以维护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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