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审查期限是多久?

时间:2024-05-01 作者:杭州债权债务

拘留审查的期限为:
1、刑政拘留最多15天,两种违法行为合并处罚不超过20天;
2、司法拘留最长15天,刑事拘留一般为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3、刑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天,拘留期限在十五日以下。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人员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批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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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七天。拘留审查的期限为:
1、刑政拘留最多15天,两种违法行为合并处罚不超过20天;
2、司法拘留最长15天,刑事拘留一般为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3、刑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天,拘留期限在十五日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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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行政拘留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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