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坐飞机吗?

时间:2024-04-11 作者:杭州债权债务

法院限制高消费可以坐飞机。只是不能坐商务舱、头等舱。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本文链接: http://www.b984.cn/753509.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厦门律师 成都律师 上海徐汇区律师 广东律师 义乌律师 安庆潜山市律师 杭州离婚纠纷律师 安康律师 杭州刑事推荐律师 杭州找律师 抚顺律师 大连律师 郑州律师 盐城律师 荆州律师 沈阳律师 南京律师 烟台律师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 分宜县律师 临沂兰山区律师 阜阳律师 绍兴律师 青岛律师 济南律师 青岛律师 福州律师 东莞律师 惠州律师 南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