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男孩在恋爱中付出的钱,分手后能退还吗?

时间:2024-02-21 作者:杭州债权债务

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花对方的钱分手后是不可以要回。恋爱期间为对方花钱的行为属于一种自愿赠与的行为,无法定情形的,是不可以要回的。若是有证据证明是对方借款的,可以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恋爱期间的赠与的财产,分手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但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的大额赠与,如,彩礼、房产、车辆、订婚戒指等贵重物品因所附的婚姻关系尚未缔结,赠与未生效,分手后应当予以返还。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恋爱期间的赠与的财产,分手后能否要求返还要依据其赠与的财产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在特殊节日、特殊数字表达爱意的赠与的礼物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如果是与其他情形没有特殊含义的赠与或者以结婚为前提赠与的财产,可以请求返还。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文链接: http://www.b984.cn/682137.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连云港律师 汕头律师 长春律师 黔西南律师 铜陵铜官区律师 东营律师 上海普陀区律师 杭州律所电话 杭州法律顾问 白城律师 邯郸律师 浙江律师 丽水律师 温州律师 文成律师 修水律师 成都龙泉驿区律师 杭州西湖区律师 厦门集美区律师 单县律师 武汉律师 潍坊律师 德州律师 周口律师 新乡律师 长沙律师 菏泽律师 佛山律师 泰州律师 宁德律师